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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字体: 】【发布时间:2023-06-07】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一组于6月6日进驻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对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围绕“三个聚焦”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阻碍党的大政方针贯彻落实的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等方面问题,勇于亮剑,精准监督为加快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用实干实绩迎接建市四十周年

二、巡察对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巡察对象主要是: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必要时可延伸至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以适当方式到下属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四、巡察时间

巡察时间安排40天左右,根据巡察组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巡察时间。

五、联系方式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030341443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莆田市A069邮政信箱市委巡察一组收。同时,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1号学员综合楼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7:30。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一组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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