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5-04-30】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折扣率(%) |
评审总得分 |
福建省味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三山村258号福建省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车间一楼 |
85 |
99.47 |
采购包1(市委党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味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折扣率(%) |
1-1 |
市委党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食堂食材配送 |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
1.成交人应对此次采购的商品按国家或行业标准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成交人对所提供产品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2.采购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成交人配送的,成交人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 3.成交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将采购产品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供货服务响应要求:要求成交人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并在2小时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项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
85 |
采购人代表: |
刘琪 |
评审专家: |
林建兵、陈建达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成交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陆仟元整(¥6000元)包干收取;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市委党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60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思源路99号
名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联系方式:0595-28679988
项目联系人:杨柳青
电话:0595-28679988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