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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行政学院军转干部培训班学员量化考评表

【字体: 】【发布时间:2018-10-1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莆田市行政学院军转干部培训班

学员量化考评表

班次:                 姓名:             单位:                

考核

内容

量化考核计分标准

得分

 

理论学习

情况

(60)

学习

态度

10

入学后迅速实现“三个转变”,安心、专心、用心地学习。集中精力听课,认真做好听课笔记5分;自学时间认真阅读必读书目和参考书目,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5分。

 

 

学业

成绩

30

期末考试成绩20分(优秀20分,良好15分,合格10分,不合格5分)。结业论文10分(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较差5分)。

 

 

调研

活动

10

学习研讨5分(自始至终参加全部研讨活动并积极发言的得5分,不发言的得3分,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5分为止)。社会调研5分(自始至终参加课题调研和班级活动的得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异地

培训

10

积极参加异地培训及现场教学5分,认真撰写考察报告或心得体会5分,不参加异地培训扣10分。

 

 

党性锻炼及

学风党风廉政建设

情况(40)

品德

修养

10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 “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2)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自觉进行党性锻炼。主动完成党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按规定搞好结业前的党性分析和学习小结。

(3)服从组织,顾全大局,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关心集体和公益事业,为党校、行政学院建设和班级活动争贡献。

(4)品行端正,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为人诚实;举止文明,表里如一;尊敬老师,友爱同学;助人为乐。

经查实有违反以上规定者,酌情扣分。

 

 

廉洁

自律

10

(1)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和校规校纪,做到廉洁自律。

(2)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考察调研吃自助餐或便餐。

(3)不用公款请吃和吃请;不到营业性娱乐活动场所;不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土特产品;不以任何名义用公款互请旅游;不接待以探望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不带公车驻校、不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伴读”;学习期间,不私自以班级和小组名义到校外聚餐。

经查实有违反以上规定者,酌情扣分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遵守

校纪

20

学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根据校院请假制度的规定程序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出满勤20分,旷课扣7分/次,事假扣4分/次,病假扣2分/次,迟到或早退扣2.5分/次。认真遵守课堂纪律,不在课堂接打移动电话,不干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经查实违反相关纪律扣1分/次。学员参加省、市、县(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经校院领导和市委组织部领导批准的公假不扣分。

 

 

旷课

事假

病假

迟到

早退

 

 

 

考核

加分

(10)

在学期间,学习成果或论文以校学员名义在有关刊物发表的或好的决策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采纳的加5分;担任班两委职务,工作积极主动的加2分;积极参加学员论坛并担任主讲、课题调研组执笔者加2分;在校学习期间,为校院网站或宣传栏提供稿件并被采用者,每次酌情加1-2分。 其他表现优异并被普遍认可的加3-5分

 

 

班级意见  

 

 

该学员量化考核分数总计:          

 

 

班支书(班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量化考核总评等次          

 

 

该学员经过培训学习,量化考核综合成绩为              等次。

 

 

 

 

 

                                     校院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一、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总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优秀名额占班级总人数20%);总分在89—75分的为良好;总分在60—74分的为合格;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1.政治立场不坚定,传播政治谣言和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错误言论;2.经查实学习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的行为;3.发生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4.发生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有关单位查处的。

、两个月学制主体班学员请假累计不得超过5个学习日,旷课不得超过3次。一个月学制主体班学员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个学习日,旷课不得超过2次。凡请假累计超过规定时间和旷课超过规定次,考核为不合格,劝其退学或不予结业。

、量化考核综合等次、学员加分的名单和依据须报学员管理处审核确定。

四、考核量化满分按100分计,凡加分后合计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某项目分数不足扣分的,在总分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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