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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部门预算说明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1-3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共莆田市委党校与福建省行政学院莆田分院(莆田市干部学校)合并的通知》(莆委编[2006]8号),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和培训我市处级、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务员培训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对省内外以及我市重大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开展研究,为教学和党政领导决策服务。

(三)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举办研讨班,研讨有关重大理论和方针政策问题。

(四)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培训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五)负责对全市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六)负责做好本校教职员工的人事、工资、福利和计划生育工作,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包括7个行政处室和10个教学科研机构,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莆田市委 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

财政拨款

85

6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主要任务是:认真按照中央关于党校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战略部署,重点按照新时代省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干部队伍的新要求、全市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的新需要,以“人才兴校、素质强市”为目标,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机遇,全面加强党校、行政学院基础建设,全面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推动校院工作实现新作为新突破,更好地发挥党员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理论建设与决策咨询作用,更好地提升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化水平,使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在新时代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中不断开创新局面,谱写新篇章。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省、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坚持校院姓党原则不动摇,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让党的旗帜在党校上空高高飘扬。  

二)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校院政治学习,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党支部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持之以恒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严格规范校院党建党务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持续有效推进精品课建设,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集体备课和科研咨政活动,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年工作目标和“一区、一中心、五品牌、九行动”重点任务,开设美丽莆田建设、港口建设、世界妈祖文化中心建设、绿色发展、开放创新、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专题研讨班,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和增强领导干部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和本领,更好地助推全市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

四)争取市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继续完善校区各项教学软硬件设施,加强后勤服务保障,营造更加优越的干部培训环境。继续加强和上下级、省内各设区市校院之间的联系交流,重点做好对县区党校办学的指导,推动在行政学校建设、教学资源共享等方面有新的提升,形成系统上下整体合力,增强校院工作整体实效。

五)以创建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平安单位为契机,继续加强校院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培树先进典型,展现良好风范,扩大社会影响;着力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院活动,持续打造莆田校院特色活动品牌,不断提升校院综合文化建设水平和凝聚力吸引力竞争力,不断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校院更好融入和助推美丽莆田建设、发展的崭新篇章、精彩华章!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收入预算为1520.17万元,比上年增加277.5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6.5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18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54.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20.17万元,比上年增加277.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5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9万元,公用支出98.04万元,项目支出552.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76.56万元,比上年增加207.4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中的工资福利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干部教育(项级科目)1161.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758.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7万元,公用支出98.04万元,项目支出(含教学五项经费、主体班次干部培训费设备设施更新修缮补助和教师科研培训学员伙食补助处级领导干部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经费)315万元。

1、教学五项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教学业务、科研业务、教学调研、图书资料和业务指导方面的支出。

2、主体班次干部培训费95万元。主要用于主体班学员培训方面的支出。

3、设备设施更新修缮补助和教师科研培训65万元。主要用于教学设备和办公设备的更新修缮和教师科研培训方面的支出。

4、学员伙食补助50万元。主要用于学员在校学习伙食方面的支出。

5、处级领导干部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处级领导干部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场地费、师资费、资料费等。

6、修缮费15万元。主要用于教学楼和学员宿舍楼维修和修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1.5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63.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8.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教学、科研、及上级来莆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3.33%,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规模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2.9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9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33%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减少公务车辆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等支出。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0万元,比2017年增加60.10万元,主要原因是校院为双轨制单位,现有在职人员中含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2018年按规定进行机构人员分离,增加参公人员公务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共设置绩效目标19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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