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莆田市行政学院关于校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邀请招标公告

【字体: 】【发布时间:2019-05-09】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1. 招标内容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拟对校院内绿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养护管理服务。经校院委研究,决定对此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3-5家,选定养护管理单位。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校院绿化养护管理

   2-2项目地点: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思源路99号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院内。

2-3招标内容:

养护管理范围:校院内所有的园林绿化约8000平方米;学员综合楼、教学办公综合楼内的盆栽;通道两侧及房前屋后的树木日常修剪。

管理质量标准:参照我市园林绿化一、二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拟定,其中校内道路两侧及教学办公楼广场周边约2000平方米一级养护管理标准,其他6000平方米二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具体以校院确认范围为准。

养护服务总价:绿化养护管理费用为:总价105000元,其中绿地及灌木二级养护管理6000×11∕㎡·年= 66000∕年;绿地及灌木一级养护管理2000×16∕㎡·年= 32000∕年;树木(乔木及芒果、龙眼、枇杷等)约150株*40元=6000元。养护管理费用包括项目工作内容操作所需的人员工资及养护工具、农药、化肥、洒水器具、垃圾清运等原料、设备,项目养护范围内的配套设施破损、缺失所购材料及修补、维护管理、保洁、垃圾运弃费、安全保险、税金、利润、风险、义务等或隐含的一切责任的综合包干价格。养护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合同顺延,考核不合格,合同自行终止;养护综合单价不因劳力、材料或其他可能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项发生价格变动而进行调整。

结算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以考核成绩按月发放承包服务费。根据日常考核和月考核,评定相应考核分数及扣款金额当月核养护费用,次月支付。养护款结算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当地税务部门开据的绿化养护项目的税务发票。考核办法参照《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管理实施方案》的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执行,在中标合同中明确约定。

其他约定:中标单位必需派出一名技术人员常驻党校,做好日常的绿地卫生清理、浇水施肥等;必须因台风、冻害、病害等自然灾害,造成需要大面积修理补植或对大树木大面积修剪的,产生临时费用视情况双方另行商定。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有在莆田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真实、合法、有效并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资质。

  3-3投标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近三年内在市区实施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工程。

  3-4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互为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报名所需材料

投标者请准备好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提供上述材料后,由校院综合投标人资质后筛选3家进行投标,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6. 报名时间:

201959-201951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7. 报名地点: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思源路99号)2号楼A204室。

8. 联系人:

蒋先生    0594-2655321  138-6099-3116

  

20190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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