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6-09-26】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公 示
根据莆委校联[2016]17号文件精神,经以下人员本人申请,行政处初步审核,现将符合校院临时过渡性用房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周锦辉 黄金家 陈冬梅 郭建勋 陈淑立 吴俊媛 高亚龙 赵金宇
如有异议,请来函来电咨询监督。
联系电话:张祖荣 138-5027-8115
公示时间:2016.9.26-9.28
行政处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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