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6-09-14】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莆委校联〔2016〕21号
关于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
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工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人社局(人劳局)、行政学院,市直各有关单位:
一、中共莆田市委党校班次
(一)第四十五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制2个月(
(二)第八十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学制2个月(
(三)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研讨班。学制2周(
(四)党外干部培训班。学制1-3天,招收学员45名,培训对象为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莆田市行政学院班次
(一)第三十三期科级干部任职班。学制2个月(
(二)创新精准扶贫模式专题研修班。学制2周(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题研修班。学制1周(
(四)城市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学制1周(
三、有关事项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请按分配名额和条件要求,及时研究确定有关班次学员人选(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干部调训由市纪委统一选派),并于开班前一星期将处级干部进修班的学员名单报送市委组织部干教科,其他班次学员请填写《学员报名回执表》(附表4)并把电子版发送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学员管理处邮箱:ptswdxxyc@163.com。
(二)请通知学员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入学准备,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如有特殊原因,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本单位证明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请假,并送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学员管理处。凡未经请假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员报到时须交单位介绍信和两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三张。
(四)各班次培训不收取书籍材料费及校内培训费,校内住宿费、异地培训费及住宿费按有关规定由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为保证学习成效,学员脱产学习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分配的工作(会议、出差、出国、出境等任务),如已明确有出访、出境任务的干部不宜选派参加培训学习。学员在学期间应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要求。
(六)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教科 电话:2678811
传真:2690344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话:2380872
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教务处 电话:2678781
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学员管理处 电话:2678783
附表1:2016年秋季部分班次学员名额分配表
附表2: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研讨班学员调训名单
附表3: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员登记表
附表4:学员报名回执单
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莆田市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