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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处室实行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制度

【字体: 】【发布时间:2015-04-0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为切实加强校院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落实教职工对中层干部的监督评议权,健全监督机制,确保领导干部认真履职,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制定了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如下。述职述廉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情况、位工作开展情况、所在处室对校院交办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落实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情况、公布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把述职述廉工作作为处室负责人年度考核及校院全员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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